AITSL幼教職評可用於186僱主擔保簽證
對於從事幼兒教育、並計劃透過186 Direct Entry(DE)類別申請澳洲僱主擔保簽證的申請人來說,近期有一則實用而重要的政策更新。根據澳洲移民代理協會(MIA)公告第55號及內政部確認的最新說法,只要你手上持有的是由 AITSL(澳洲教師協會)簽發的職業評估,並且該評估在有效期限(三年)之內,即可用於186 DE 的簽證申請。這意味著,即便 ACECQA(澳洲兒童教育和照顧品質局)現為特定教育領域的評估機構,你仍無需重新申請 ACECQA 的職評。
移民代理協會(MIA)已經與移民局及 AITSL 確認,只要在你遞交簽證申請當天,該 AITSL 職評未過期,且當初評估發出時 AITSL 是當時的法定指定評估機構,那麼這份職評依然有效。這樣的政策安排,為許多申請人節省了不必要的重複申請與時間成本,尤其對於已經取得職評但尚未遞交186申請的朋友來說,無疑是一項利好消息。
以往不少申請人因為政策模糊或代辦誤導,誤以為自己必須再重新申請一份由 ACECQA 發出的職評才能合資格,其實根據目前的明確指引,只要在三年有效期內,原來的 AITSL 職評仍具法律效力,可直接用於186僱主擔保路線。
對於計劃透過幼教職業移民澳洲的申請人來說,這項政策明確讓申請流程更加清晰簡化。我們建議有相關背景與計劃的申請人,盡早確認自己持有的職評是否仍在有效期內,並評估是否適合啟動186簽證的申請。透過專業律師協助安排合資格的僱主擔保與文件規劃,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率與處理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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