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投資移民新設審理順序公開!
2月12日,部長114指令正式生效,在最新季度的移民局會議中,公布了各類簽證的最新審理順序,涵蓋了以下幾個主要類別:
- 188企業家類
- 188商業創新類及132重大商業歷史類
- 188投資者類
- 132風險投資企業家類
- 188重大投資者類
特別優先考慮因素
除了上述優先順序外,移民局還將考慮以下因素:
- 申請人如果在澳洲境內提交申請,並持有與該申請相關的過渡簽證
- 家庭成員共同提交的聯合申請
- 主申請人已提交但尚未獲批的家庭成員後續申請
例外情況
以下申請不受部長114指令影響:
- AAT或ART發回重申的申請
- 顯然不符合發放簽證標準的申請
- 主申請人已獲批,其家庭成員的單獨申請
- 持有或曾持有188商業創新類或重大投資者類簽證,並提出延期申請的情況
- 與188商業創新類或重大投資者類延期簽證相結合的簽證申請
部長114指令的實施對許多188和132類申請者來說是個好消息,同時也顯示出澳洲對投資移民的支持與關注,充分表明澳洲並未忘記投資移民的重要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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